华玺公馆项目监理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受到邀请的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玺公馆项目监理工程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左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左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工程建设地点:晋安区晋安北路东侧、六一路北路西侧,华塑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出让地。
2.2工程建设规模:该地块用地面积159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624.82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6919.5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9705.23平方米;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餐饮用地(饭店、餐厅),用地容积率2.94999,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00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玺公馆项目监理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不含精装修,但包含楼宇内公共部分如门厅、通道物业管理用房精装修)、景观工程、基坑支护、人防工程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等专业工程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1841.69万元。
2.5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按含税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计取,工程量暂定66625㎡(结算时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面积为准)。投标人的含税综合单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范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2.6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925600元。
2.7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8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2)企业法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只接受现金支付或支付宝支付,不支持微信支付),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只接受列入招标人邀请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完整注明“闽营招[2023-13]”,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投标邀请书。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4月17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文件的提交
9.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易交易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 148 号中建大厦九层开标室)。
9.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6章)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6章)到场核验登记,并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左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新东路185-1号
电话:0591-83800522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邮编: 350003
电话:18965055818传真: /
联系人: 黄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左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