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闽侯县竹岐乡成片开发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 磋商编号:闽营采[2023-1]
- 磋商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附后《采购标的一览表》
3、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4、磋商文件售价:纸质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磋商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购买方式:供应商直接至我司购买磋商文件的,须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单》;通过邮件购买磋商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磋商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并打电话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红鼎山人大厦8楼)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月19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磋商时间:于2023年1月19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8、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条要求执行。
9、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及资料下载,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13960925191
联系人:张文钦
11、采购人: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竹岐乡
联系方法:肖祖胜 13960805187
投标保证金及代理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帐 号:3500 1877 6070 5250 2968 |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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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侯县竹岐乡成片开发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1项 |
50.00 |
10000 |
备注:
- 供应商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 供应商投标统一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履行合同等一切相关费用其它原因应由成交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可以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 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